没有公安部139号令的, 这个是按照GA95-2007灭火器维修报废规程的要求的,不按照规定的是按照消防法下面的第一款处理。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根据2016年4月1日实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简称第139号令)规定,将原来每年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老年人的年龄,由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也就是说,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同时明确了体检证明有效期:体检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调整的原因是:现在60岁的驾驶人比例很大,随着生活水平提高,60岁已不能作为老年驾龄的标准,公安部交管局顺应社会发展,对此作出了调整。虽然身体证明提交的年龄放宽,但60周岁降准驾的规定没变。
第十四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
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