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地址如下
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车辆管理所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车辆管理所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
宝山区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湄浦路331号西辅楼
长宁区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金钟路251号
崇明区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城桥镇鼓浪屿路901号
1、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一分所,受理地点:上海***宁区哈密路1330号。
2、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二分所,受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
驾驶证过期处罚规定:
过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可以按无证驾驶对待。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驾驶人虽然可以随时换证,但一旦驾车上路面临200元罚款。
1 宝山区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 铁山路1088号
2 长宁区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 金钟路251号
3 崇明区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 城桥镇鼓浪屿路901号
4 奉贤区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沪杭公路2142号
5 虹口区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 水电路1888号
6 黄浦区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 陆家浜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