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港马蹄峪别墅是违规建造。
泰安市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5月20日作出泰山行处字[2020]第28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泰安市岱岳区下港镇马蹄峪村村民委员会于2012年起在下港镇马蹄峪村小北峪自然村北侧,擅自占用7523平方米土地建设别墅,2013年年底建成,经泰安市国土***局泰山景区分局认定,该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旱地317平方米,果园7189平方米,设施农用地17平方米。泰安市岱岳区下港镇马蹄峪村村民委员会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形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属非法占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及四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7523平方米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52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的317平方米旱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对非法占用的7189平方米的果园地及17平方米的设施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共计189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