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训练场的审批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首先,驾校需要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包括训练场地的位置、面积、设施等信息。交通管理部门会派人进行现场考察,评估训练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同时,驾校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资质,如营业执照、教练员资格证等。审批过程中,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训练场的交通安全设施、教练员的资质和培训***等进行审核。一旦审批通过,驾校就可以正式使用训练场进行学员的驾驶训练。
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二、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3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箱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档)的,不合格;
5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3、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提供的材料1、工商企业名称欲登记核准通知书2、管理制度文本。
3、教学设施、设备、人员清册。
4、人员资格及职称证明,教员证和聘用合同。
5、车辆行使证或购车说明。
6、经营场所和训练场地的证明(租用的须提供有效期在三年以上的租用协议)。
7、场地训练科目平面布置图。
8、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审批时限15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从业资格证办理程序、流程申请受理。
交通局
审批部门: 市监局、公安局、人民银行、交通局、税务局、人社局。
当事人若要创办驾校的,所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