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捕捞、养殖渔船:这类车船免征车船税,适用于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为了支持国防建设,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也免征车船税。
3.警用车船:为了确保公共安全,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这些车辆和船舶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免征车船税,以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这些外国机构及其人员的车船享受免税待遇。
6.新能源车船:对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1.节能乘用车:对于排量为1.6升及以下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2.节能商用车:对于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如果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符合标准,也可以减半征收车船税。
在特定情况下,如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综上所述,车船税优惠政策旨在鼓励节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同时对一些特定用途的车船提供税收减免,以支持相关行业的发展。这些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