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的,本着从宽原则,有效期由二年调整为三年。
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申请人应当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对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摩托车驾驶证考试3年作废。也就是说从你报名学习摩托车驾驶证开始到考试结束共有3年时间,如果说你在3年时间里还没有通过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的话,那么你再想学习摩托车驾驶技术的话,必须要从重新报名并交纳学费开始直至领取驾驶证。
三年。
摩托车驾照考试有效期是科目一考试合格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的三年内。
新交规第三十二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摩托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 6 年、10 年和长期有效三种
1、初次申领驾驶证有效期为 6 年。6 年有效期满后需要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有关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手续,申请换领新的驾驶证
2、如果在《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记分均未满 12 分,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3、如果在《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记分均未满 12 分,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